欢迎访问 孙江波律师网站!

孙江波律师

“土法“治病酿祸

时间:2008-11-19 8:16:54 浏览:4285次


  在宁晋县,传扬着一件骇人听闻的事:一位精神病患者在该县一家诊所治疗过程中,被医生铐住双手反锁在屋里,身体虚弱的患者不久死亡,医生也因此被警方羁押。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。 

   【事件】 

    父亲:“儿子死在我眼皮底下” 

    据了解,死者名叫李军,32岁,精神分裂症患者,家在新疆。其父李水泉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: 

    今年春天,我从报纸上看到宁晋县张华中医诊所的广告,宣称纯中药治疗,治不好不收费,我就带儿子来看病。到了诊所,张华医生要求停用原来的药,他给我儿子打了一针,每天口服一包药,再输四瓶液。这些药、液的名称他都不告诉,说是秘方,不能外传。 

    我儿子刚来的时候能吃饭,能跑步,后来饭量越来越小,经常呕吐,身体越来越虚弱。这种情况我跟张医生说过好几次,他总是说:这是正常的药物反应,没事儿。 

    到第九天也就是4月29日凌晨,因为我儿子在楼上大喊了几声,影响了其他病人休息,张医生上去就是两个耳光,然后把他拽到楼下一间小屋,把他的两只手反过来,分别用手铐与墙上的两个铁环铐在一起。我儿子站不直又蹲不下,当即向张医生求饶,可张医生不听,还把我们俩人反锁在屋子里。儿子喊救命声嘶力竭,我从屋角找出个凳子,又垫了几块砖,让他勉强坐下,他才不喊了。当时我也累得不行了,就在一个躺椅上打了个盹儿。一醒来,发现儿子不对头,脑袋耷拉着,没动静了!等送到医院,人已经没救了。 

    死者的母亲告诉记者,法医鉴定结论是:“完全是外部强烈压力致死”,尸体上还有多处伤痕。 

    诊所:“我们确实有失误” 

    为了求证李家所说情况,11月4日记者来到宁晋县,找到了这家诊所。这里大门紧闭,人去楼空。邻居们说,以前这里可热闹了,诊所在报纸和网上大做广告,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患者,出事前还有38位病人在这儿医治。 

    张医生的家离诊所不远,记者在这儿找到了他的老伴。对死者一方的讲述,她基本没有否认,只是在细节上有一些不同说法。 

    她说,李军一来就不好好吃饭,经常闹腾。那天晚上李军大喊大叫,又蹦又跳,张医生就把他带到楼下小屋铐起来,但没有打他,也不是反背着手,而是两手正面举着铐起来的。“以前对那些晚上喊叫的病人也曾经铐起来过。你问我听没听到他求饶?那病人只要关着都求饶,都喊,那不是挺正常吗?”记者问她:铐人的时候是否知道病人已多日吃不好饭,身体虚弱?对此,她的回答是:“他儿子不吃饭是他爹的问题。我们这儿管住,不管吃,不管病人管理,病人跑丢、碰着磕着都是家属负责。”不过最后她承认,用手铐铐人这件事“我们确实有失误。” 

   【调查】 

    不查体、不开方、不护理文盲医生自用一套“土办法” 

    张医生的老伴一再向记者强调:多年来张医生治愈了大批病人。关于诊所的疗效,周围邻居表示一定认可。 

    不过,这个诊所的管理方式令人费解:只管精神的病,不管身体的病,不管护理,病人要在这儿治,需要签下一份类似于“生死状”的东西——“入所通知书”。 

    张医生的老伴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诊所与某患者签的“入所通知书”,上边有这样的条款:“本所只收治精神病患者,如患者住所期间有非精神病的其它疾病,必须告知本所并经本所同意到指定的医院治疗,否则发生药物反应和其它意外,责任自负。”又说:监护人必须“配合和执行本所的一切治疗方案。本所只负责治疗,不负责监护,如患者和监护人在住所期间发生任何意外,自负其责。”最后还加了手写的一行:如发生患者死伤等事故,责任自负。上边有家属的手印。 

    但李水泉说,儿子来时张医生没给查体,后来发生呕吐等不适,张医生也没说让他们到其它医院检查。 

    采访中记者了解到,张医生是个文盲,因为不识字,他不给病人开处方,也不写病历。他的老伴说,诊所只有他一个人工作,没雇一个护士。几十号病人就都交给家属自己管理。  
 
    在诊所的“病房”记者看到,这里除光板床和小床头柜外没有任何家具,地板、墙壁都很脏,门外支着小煤炉供病人家属们做饭,条件只能用“简陋”一词来形容。 

    【求证】 

    非法收治住院病人 

    张医生的个体诊所有没有合法手续?对此,宁晋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王志辉告诉记者,这个诊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,张医生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。不过,该股另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说,对张医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,目前警方对其有效性提出了异议,此事仍在调查中,暂无结论。 

    但即使其有合法手续,并不意味着是合法行医。记者从省卫生厅医政处了解到,诊所和门诊部均不能收治住院病人,否则应按设立专科医院进行审批。而张医生诊所的病人绝大部分是外地来的住院患者。 

    所有宣传均为非法 

    这家不起眼的诊所宣称自己是“全国十佳精神病专科医院”,而张华医生则是“中山医学研究院(台湾)教授”,获得该院“博士后研究学者奖”,还获得“卫生部专家委员称号”。对此,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广告审批的省卫生厅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该诊所从未送审任何广告,其所有宣传均为非法广告。 

   【专家说法】 

    诊所“四不该” 

    对于张华诊所的土办法,河北省第六医院(精神病专业医院)医务科刘科长提出了他的见解。“首先,手铐不是医疗器械,而是警用器械,铐人不是治疗手段,而是非法拘禁。约束病人不自伤或伤人,完全可以采用安全无害的专用器具,如布带子。第二,打精神病人是违法的。第三,如果精神病人身体有病,应先医治身体,保命是第一位的。医疗机构收治精神病人,身体与精神都得管,不能将病人的病情一分为二,只管一部分。第四,应该写药名,开处方,填病历。” 

    事实上,在卫生部下发的《关于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》中,已经明确规定: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。另外,对于张医生自制秘方药,《精神药品管理办法》中有这样的规定:精神药品由国家指定的生产单位按计划生产,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。 

   【律师说法】 

    医生涉嫌故意伤害罪  

    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孙江波  

    此案中医生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。主观上,他明知死者是病人,服药后身体虚弱,铐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,还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,主观上有过错。客观上,他有故意伤害的行为,对死者非法使用刑具,而且其行为已造成了病人死亡的严重结果,这种结果与他的侵害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。此外,医生的行为还涉嫌非法拘禁。
  
    从民事上来说,被害人家属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(注:文中当事人及诊所名称均为化名) 

转自:

版权所有©2008 孙江波律师 技术支持:河北供求网 河北名企网荣誉企业-河北企业名录已收录